关于青蒿素诺奖中的争议与历史事实
2025/5/12 阅读 64 次
关于青蒿素诺奖中的争议与历史事实——吴安心于2025年5月9号近些年来,社会围绕青蒿素荣获2014年度诺贝尔奖,以及获奖者屠呦呦产生一系列舆论和说法,混淆视听者多,刻意歪曲事实者多,不调查信口胡说者多,更有一些人追赶热门话题蹭流量,从而牟利其中者不计其数。
作为科学中人,基于自己专业聚焦的领域,我想以客观的、有据可查的事实来还原其历史演进真实的一面,便于不明真相的大众了解,也欢迎学者或社会中人拿出可信的材料而不是传言,或者是后来补述的文章为依据进行争论。
天然产物药物的开发,即从天然植被中发现药用价值,可以治疗某种疾病或者多种疾病,进而演变成中草药,是第一步;但是这类天然植被的中草药含有太多的化学成分,而一部分中草药的药效活性是其中某个特定组分【分子】起到疗效作用的,但也有另外一些中草药的药效活性是多个特定组分【分子】协同作用而起到医疗效用的!因此,分离并确定中草药中主要活性的特定组分或者多个组分是研发的第二步;当科研人员从某种中草药中分离提纯,并鉴定出起到主要药物活性的成分之后,按照现代药物学的要求,必须确定该活性分子的化学结构,否则无法成为现代药物的科学依据,因此,分析并鉴定该活性成分的化学结构是第三步。
简单而言,发现具有治疗某种疾病药效的植物,分离出该植物中具有最好药效的成分,鉴定出该有效活性成分的分子结构,这是天然药物研发的关键三个科学实验环节,是成药的三个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
我们按照这个逻辑去追寻“青蒿素”成药的历史演进环节,就能够理清每一位在这个课题研究中的主要贡献!
依据可以查考的科学期刊文献,真正科学研究“青蒿素”植物具有抗疟活性并在1954年期刊报道的第一人是李蔚普!